河南省:鲁山县开展“树清廉家风 创廉洁家庭”活动
为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的“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的安排部署,2020年6月,河南省鲁山县纪委监委、鲁山县妇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树清廉家风 创廉洁家庭”活动。
据了解,本次“树清廉家风 创廉洁家庭”活动在该县在职公职人员家庭中开展。评选条件为: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成员爱国守法,守规重纪,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严于自律,洁身自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收不义之财,不拿非分之礼。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信访举报案件。要从严治家,以廉养家。家庭和睦,家风文明,家庭成员能够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的诱惑,并互相监督提醒,互当廉内助,相互教育勉励,营造廉洁家风,筑牢家庭“防腐墙”。要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家庭成员在生活中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形成公道正派、崇德向善、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良好家风;无奢靡浪费、大操大办、吃拿卡要、违反规定迎来送往等消极腐败现象。
活动时间从2020年6月开始,8月结束。该县每个单位至少推荐1户廉洁家庭,县纪委监委、县妇联将联合成立考评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家庭进行集中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