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教师伦理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12年6月21日,23名师生被推荐成为学校首届教师伦理委员会成员。
  教师伦理委员会的成员由教师代表、法学专家、伦理学专家、校友代表和学生会主席、研究生会主席组成,每届委员任期为4年。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伦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定期发布全校教师师德状况蓝皮书;表彰奖励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日常工作中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受理校内外机构或人员对教师有违师德行为的指控;参与制定、审议和督促落实学校教师伦理守则、师德建设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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