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佳慧

 

宋佳慧,女,汉族,2004年2月出生,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人。

本该是在父母身边撒娇的年纪,却经历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童年。女孩独自一人照顾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的母亲,努力学习生活中的各种本领,用稚嫩的肩膀和柔弱的身躯支撑起一个无比贫困的家;当其他孩子的家长在为自家孩子的营养搭配而烦恼时,她却用布满老茧和血泡的双手为妈妈洗衣做饭,“哄”妈妈开心;现在有的学生家庭条件好,却与学习为敌,而对于小小年纪的她,安心学习却是一种奢侈的愿望。——她就是四岁便能养疯娘的孝亲少年宋佳慧。

宋佳慧生活在林甸县花园镇前进八屯,家徒四壁,有两间逢雨必漏的土房和一个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的“疯妈”。

小佳慧三岁那年,母亲换上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佳慧的父亲经过一年辛苦的生活,见妻子病情没有好转,也许他觉得自己的肩膀过于单薄,又或者认为自己应该过更好的生活,最后选择了不再继续照顾这个家,不再尽一个父亲和一个丈夫应尽的责任,抛弃了可怜的母女俩。这个雪上加霜的家该怎么办呢?

四岁的小佳慧便用小小的双手托起了和“疯妈妈”生活的这个家,开始了她们艰难的生活。还不太会照顾妈妈时,她只能努力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妈妈以前犯病时做过危险的事,差点失去了妈妈,吓坏了小佳慧,从此,她寸步不离妈妈身边。妈妈犯病了,她就大声呼救,喊邻居来帮忙。

七岁时小佳慧照顾妈妈已经有模有样,很娴熟了。洗衣做饭,包括家里的农活“无所不能”,甚至做的不比大人差。村里人问她累不累,她会说“既然有这样的妈妈,就应该做这样的事情,只有我做的好,妈妈才能过的更好,有妈我才有家。”听上去酸涩无比的话,小佳慧说时,却让人感觉到她的内心是甜美的,温暖的。“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面对这样的家,和这样的妈妈,一个大人能做到哪些?何况一个年仅7岁的孩子呢。

小佳慧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家里的生活来源多数靠亲戚的救助,平时能吃上肉都屈指可数。吃饭时,她会照顾妈妈先吃,把仅有的几片肉夹给妈妈吃。面对邻居的帮助,她一直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把关怀化作动力,感恩作为生活目标。

有一次,母亲发病后突然清醒了,看见凌乱的屋子,和被自己打碎的孩子最喜欢的玻璃杯,和躲在角落里偷偷哭泣的小佳慧,孩子瘦弱的身体,枯黄的头发里夹杂的白发,她心如刀绞。一种无法言说的痛在蔓延,哭着对孩子说:“下次妈妈再犯病,就别管我了,我对不起你啊,孩子。”懂事的小佳慧说:“妈,你慢慢会好的,咱家有妈在,才是一个完整的家。有妈在,我才觉得我也有母爱,我很幸福。等我长大了,挣钱给你治病。”母女俩抱在一起痛哭不止。

现在的小佳慧已经十二岁了,她认为自己已经是一个大孩子了。跟精神分裂症的母亲互换角色的这些年,她锻炼了自己面对生活隐忍的斗志,从艰难的生活中汲取力量,承载希望,一个苦难少年就这样在困境中顽强成长,但似乎她身上有一股神奇的力量使她在学习之余,用尽全力照顾妈妈照顾这个家。

在学习上小佳慧比其他孩子更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一直很好。也许因为生活的缘故,她对于学校生活倍加珍惜,也更能体会老师的良苦用心。平时总是很懂事的帮助老师做很多工作,老师喜欢她,同学们更是喜欢她,因为她很乐于帮助同学。这些都源于她深深的记得老师说过的那句话:孩子,我和同学们都是你的家人,你并不孤单。大家喜欢小佳慧不单单是因为她生活艰难,更多的是一个幼小的孩子能用小小双手托起一个家,是对她孝顺妈妈的尊敬。这份尊敬,不分长幼;这份尊敬,没有期限;这份尊敬,绵长有力。因为这个孩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中华民族最深沉最久远的那份爱——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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