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委书记裴金佳:乘势而上打造全国文明城市标杆

 厦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在厦门人民会堂召开

厦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在厦门人民会堂召开

 

9月3日,厦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召开。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裴金佳在讲话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忘初心,乘势而上,持续推动厦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打造全国文明城市标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

中央文明办二局局长吴向东应邀作“提高新时代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的专题辅导讲座。厦门市政协主席张健,厦门大学党委书记张彦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叶重耕主持。

会上宣读了厦门市2015-2017年度全国和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表彰名单,对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各类先进,以及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

裴金佳指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服务中心功能更加凸显,崇德向善氛围更加浓厚,创建为民理念树得更牢,法治保障更加完善,实现了文明城市和文明市民共同成长、共同提升。“真正的文明是所有人种植幸福的结果。”我们要把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思想的重要实践,深刻把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战略方针,深刻把握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使命任务,深刻把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途径方法,深刻把握创建为民利民惠民的根本原则,围绕在全国立标杆、作示范的目标定位,进一步增强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裴金佳强调,文明是厦门鲜明的精神底色,也是城市的烫金名片。要高质量推进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打造全国文明城市标杆。聚焦坚定信念,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将新思想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和先进典型宣传中。聚焦凝魂聚气,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注重发挥文化的滋养涵育作用,把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聚焦为民惠民,始终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贯穿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过程,持续打造优美城乡环境、营造良好公共秩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全民参与,进一步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搭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平台,广泛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发挥好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引领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自愿参与到精神文明创建中去。

裴金佳指出,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关键在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在服务群众中凝聚群众。要注重机制创新,巩固文明创建成果,不断创新办法,增强文明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严格督察考核,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实效。要强化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心系人民、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

厦门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法院、市检察院、厦门海事法院领导,驻厦部队有关领导,各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厦门日报 记者 蓝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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