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葛莱:奋力书写道德风尚高地建设新答卷
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葛莱
时代进步离不开精神文明的引领,城乡发展少不了道德风尚的支撑。近年来,全省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的殷殷嘱托,围绕省委、省政府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在去年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评选表彰中,江苏12个城市当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16个城市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8个城市受到中央文明办通报表扬,全省的全国文明城市总数和占比均居各省(区)第一,从一个侧面展示了江苏精神文明建设的进展成效。如果您生活在江苏或者来到江苏,您一定能够感受到,江苏大地城乡环境整洁美丽、公共场所井然有序,人际交往诚信友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人们精神面貌昂扬自信,可以说,崇德向善、共建文明这是江苏鲜明的导向,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已成为江苏鲜亮的底色。
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我们要切实扛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我们理解,“表率”意味着先行探索,“示范”意味着创造经验,“前列”意味着争取一流。对标对表中央要求,江苏精神文明建设必须目标再攀高、内涵再拓展、质量再提升。2021年,我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心骨,紧扣“一条主线”,聚焦“三项重点”,加快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努力形成江苏精神文明建设的探索性、创新性和引领性成果,奋力书写“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时代答卷。
紧扣一条主线,就是要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力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旋律。
注重思想内涵、融入时代元素,坚持热在基层、热在群众,广泛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举办全省群众大合唱汇演、广场舞大赛,组织开展主题道德讲堂、知识竞赛、歌会诗会、快闪、百姓故事汇等内涵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活动,吸引群众主动参与、深度参与。注重围绕不同群体开展“童心向党”“新阶层心向党”“巾帼心向党做党的好女儿”等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聚焦三项重点,就是要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性、影响力。
推进文明培育,重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我省三年行动方案,广泛弘扬雨花英烈精神、周恩来精神、新四军铁军精神、淮海战役精神,引导人们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谱系、筑牢思想根基。
二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我省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打造道德讲堂品牌,推动实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精心组织第八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学有榜样、行有示范。
三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作用,深入推进“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和“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持续深化“八礼四仪”养成教育和“童”字系列美育活动,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
推进文明实践,重在引导群众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一是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抓全域覆盖,以全县域为整体、县乡村三级为单元,一体化推进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抓制度建设,健全文明实践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文明实践中心主任、总队长述职制度,落实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推动文明实践落实落地。抓总结提炼,系统总结和评估三年试点工作经验成效,建立各具特色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推动文明实践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和诚信建设。贯彻新修订的《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深化“文明江苏”志愿服务行动,办好第六届江苏志愿服务展示交流会,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推动志愿服务标准化站点城乡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健全“红名单”激励制度、“黑名单”惩戒制度,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是深化文明风尚行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化“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广泛开展文明行为养成教育实践,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导人们争做文明风尚的培育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
推进文明创建,重在围绕“扩量提质”、走在前列深入实施文明创建工程。
“十四五”时期,我们将顺应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工作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扩量提质。“扩量”就是要在现有南京、苏州、常州、南通等地的基础上,再创成一批设区市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将县级全国文明城市占比从现有40%提升到60%以上,每个设区市至少创成1个县级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乡镇占比达到50%以上、设区市级和县级文明村占比分别达到50%、70%以上。“提质”就是要健全完善创建长效机制,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推出一批叫响全国的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打造一批体现江苏特色水平的工作品牌,确保我省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从头抓起。推动各地转变创建理念和思路,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创建机制,制定实施新三年创建行动计划。推动各地各部门把创建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十四五”发展规划,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以考核导向促进各项创建任务落实落地。
二是从紧抓起。加大创建工作培训、指导、督查力度,推动各类城市特别是县级城市细化创建措施,推动现有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试点。组织开展全国文明乡镇创建预申报工作。组织对全省所有设区市、县(市)和县改区开展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文明城市测评成绩、乡风文明测评指数年度监测发布工作。
三是从实抓起。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看病上学、养老托幼、公交出行、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等民生问题,着力推动解决铺张浪费、高额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持续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